重磅!分割产权实施入学限令!2021年鹿城小升初政策有大变化
5月19日,鹿城对外发布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小升初网络预报名将于6月1日启动,家长可通过手机APP“浙里办”办理。招生政策较去年主要有两大变化:
一是今年开始招生的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锦江校区执行“三年读一户”政策;
二是对分割房产入学学位进行限制,原一个整体产权分割后的多个产权仅限一个分割后房产用于入学报名审核。
一起来看看
▼▼▼
今年,鹿城新增两所新办初中,即温州市第二中学滨江校区、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锦江校区,鹿城区实验中学停止招收新生。
根据招生办法,温州市第二中学(望江路)、温州市实验中学(广场路)、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春晖路)施教区内,房产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20平方米以上,领取房屋产权证(包括新购房、买卖、析产、继承等)须满三年。
2015年4月1日及以后领取的温州市第二中学(望江路)、温州市实验中学(广场路)、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春晖路)施教区的房屋产权证,以及2021年6月1日及以后领取的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锦江校区施教区的房屋产权证,同一房产三年内只允许有一户(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计为一户)家庭子女就读同一所学校。
温州市第二中学(望江路)、温州市实验中学(广场路)、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春晖路)三所学校(校区)处于红色预警状态,在执行区域整体入学办法的同时,还须执行《鹿城区中小学招生预警公告》相关规定。
记者注意到,与往年相比,鹿城今年的初中招生政策还有一个重大变化,即实施分割房产入学学位限令——2021年6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分割产权(指从一个独立产权分割而来的多个独立产权),不论其分割后的产权数和户数,均以分割前原产权作为一个整体产权数处理,即该整体产权仅限一个分割后房产(征得其他剩余分割房产持有人同意)用于入学报名审核,其他剩余分割房产不再作为入学依据。
“主要是为了维持施教区内房屋产权情况与对应学校学位情况的匹配。”鹿城区教育局有关人员解读说,该政策对2021年6月1日及以后的相关分割房产执行。
点击查看大图
热门问题解答
鹿城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入学条件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按其父母房屋产权地址就近分配入学。
鹿城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入学条件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与上述房屋产权人在一起,父母又确无其他住房的,按上述房屋产权地址就近分配入学(在入读学校相应学段周期内,该产权仅供一户家庭入学使用,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计为一户)。
用于入学的房屋产权建筑面积需在20平方米以上。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仅与其直系亲属共有的产权,父母持有部分参照普通房产执行。
今年对外招生的民办学校有:温州市绣山中学本部(惠民路)、温州市绣山中学滨海校区、温州市鹿城区白鹿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实行公民同招后,不允许任何民办学校在全市统一的平台外,另行组织招生报名或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进行和招生有关的任何工作。
公办民办学校可以兼报。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民办学校最多报2所(含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县市区民办学校)。
鹿城区民办学校招生,网络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全部预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依据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预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按电脑随机派位生成的顺序号,在未被任何学校预录取的学生中依次递补预录取。
适龄儿童少年如被2所民办学校同时预录取,需在规定时间内选择一所学校进行缴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同放弃预录取
已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并缴费确认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
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填报民办学校但未被预录取的,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放弃(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视同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预录取资格的,不再参与民办学校后续批次报名和录取,并按公办学校招生细则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推荐阅读
▼
▶无需高考!温州10名高中生被清华、北大提前录取,来自这些学校
▶温州这些景点和美食又火了!《温州三家人》取景地曝光,超适合日常打卡
▶温产新冠疫苗注射器,接连拿下欧洲“国家级”订单!只因这一个举动出品 | 温商全媒体 记者 | 曾云毕编辑 | 温乐 审读 | 张辉责编 | 世潮 监制 | 陈建东